**市**区城市管家一体化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市**区城市管家一体化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3月24日
开标日期:2026年4月14日
**市**区城市管家一体化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市**区井湾子街道中意一路158号中建大厦908室;**省**市**区****社区**桥路文一泊心湾S1栋305;**省**市**区**路1072号观园S8幢21-23层
投标费率:百分之玖拾玖点伍(99.50%)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桥路文一泊心湾S1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82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项目负责人:罗杰
联系电话:183****1761
公示期: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407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970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