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制**市“十五五”商务发展规划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专项附件: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中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增加以下内容: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 项目 |
适用对象 |
比例 |
描述 |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15.00% |
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5%;工程项目为5%;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比例为5%(工程项目为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但必****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4、****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 |
其他: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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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市蕉****西路10号
联系方式:0593-****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0593-****5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石仲/古晓丽/古雯
电话:059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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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