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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经市残联党组集体研究,同意****报废处置一批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国有资产,现采购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主体单位回收该批资产,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拟处置资产共17件(详见附件2)。
二、处置回收主体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照齐全,有开展相应项目的资质和能力。
三、回收服务采购有关要求
(一)处置资产现场核验:意向主体可于2026年4月15日-2026年4月17日期间(上班时间:9:00-17:00)至****(**市**区中**路66号7楼)现场查看资产现状及评估资产回收价值。
(二)报价方式及要求:此次处置资产回收服务采用一次性报价的方式进行。各回收主体于2026年4月17日下午17:00前将《****国有资产处置报价表》、承诺书加盖公章并密封送至******路66****联合会806办公室。(联系人:罗清香;联系电话:0851-****5570;手机:187****8845)
(三)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公告未尽事宜由****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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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