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漕宝路103号46幢楼改建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审批
上海-上海-徐汇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 YS687********02600155 主题分类 : 业务类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发文字号 : 沪徐规划**许设〔2026〕4号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 公开渠道 : 网站
关于核定漕宝路103 号46幢楼改建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6-04-14

状态查询(撤销/补正)
申请人姓名/法人名称: 流水号: 查询

关于核定漕宝路103号46幢楼改建项目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研究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940《**市(新办)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委员会以备案代码****开展前期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自然**部关于以 多规合一 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定漕宝路103号46幢楼改建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徐设(2026)CA310********0066),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漕宝路103号46幢楼改建项目。
建设项目代码:****。
建设用地位置:**区**街道 漕宝路103号46号楼。
用地规划性质:科研设计用地。
建设工程性质:工厂。
建设用地面积:32718.3平方米。
建设规模:本次改建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产证登记面积。(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其他规划设计条件:
计容面积:103号46幢楼计容面积不超过3169.01平方米。
建筑高度控制要求:**建筑高度不超过漕宝路103号46幢楼现有建筑高度。
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距离、建****基地边界应符合《**市城乡规划条例》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加强第五立面的建筑设计,设计方案须符合《关于

加强城市第五立面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市城乡规划条例》、《**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本市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

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建设单位在有效期满且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以向我局申请延期,由我局决定是否准予延续。逾期未申请延期的,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自行失效。延续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设计方案须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

2026年4月7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