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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4-14
| 项目名称 | 石柱县桥头片区农村供水保障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市直辖市**县桥头镇、三益乡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885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秦炜 |
| 联系人 | 陈风 | 联系电话 | 173****8708 |
| 项目投资(万元) | 4747.3 | 环保投资(万元) | 48.2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8-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输水管33.49km,配水主支管196.17km,水表阀组4113套;**调节水池1座,提水泵站8座及相关配套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项目开发者及工程承包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工程承包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不随意乱丢废弃物,保证工人工作生活环境卫生质量。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为了减少施工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工程在距民舍200 m的区域内不允许在晚上十时至次日上午六时内施工,同时应在施工设备和方法中加以考虑,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严格记录施工前植被状况,施工完成后进行绿化,尽可能使生物量损失降到最低:对临时占地采取土地平整+表土覆盖+土地复垦,减少工程建设造成的土地损失,施工完成后,对场内交通道路进行平整,尽量恢复原有的土地类型。 | ||
| 承诺:**** 秦炜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秦炜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