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管理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管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人因实际业务需要,需采购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管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根据甬公通字[2018]168号《****法院、****检察院、******局、****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需进行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服务采购工作。(2)本次项目中所需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的软件著作权属于**安邦****公司,该公司授权给******地区的软件使用权。该系统可满足涉案财物登记录入、调阅分类、法律文书上传等功能的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是目前唯一和省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对接的系统。(3)本项目需求特点:具备武装护运、武装守护、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系**地区一家集武装守押、人力防范、安全技术防范、交通服务于一体,具有初、中、高级保安员培训资质的综合性安保服务企业。能确保涉案财物全程安全可靠,风险可控,问题可溯。该公司员工具有政法工作经验,熟悉涉案物品保管规范要求,且建立了一系列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具有全流程规范化的管理措施,能更好的保障涉案财物管理的安全性。基于以上原因,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承担本次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庄桥街道北川路288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虞老师
联系电话:0574-****1103
地址:**市白沙路街道前应路1588号
2.****管理部门
名称:****财政局
联系人:陈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4-****7078
地址:****二环东路1158号6楼625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信息:
(1.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