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2026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中幼林抚育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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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6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中幼林抚育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2026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中幼林抚育项目已由****服务局以沽数政立字(2026)77号、沽数政招核字[2026]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财政资金、省级配套财政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中央专项财政资金80%,省级配套财政资金10%,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县2026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中幼林抚育项目。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作业区涉及丰源店乡、长梁乡、**滩乡3个乡镇,13个村,35个林班267个小班,设计了两种抚育方式即疏伐、疏伐+修枝,设计总面积3.40万亩,作业总面积3.40万亩,消耗蓄积3.36万立方米。2.1.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县长梁乡、丰源店乡、**滩乡天路沿线两侧林区。2.1.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6月底完成施工。2.1.5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2.1.6标段划分:共三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第一标段:长梁乡大石砬村、**村、后平头梁村、韭菜沟村、南滩村、**堡村实施疏伐、疏伐+修枝;第二标段:丰源店乡平头梁村实施疏伐、疏伐+修枝;第三标段:**滩乡西坝村、丰源店乡**沟村、干水河村、老掌沟村、**沟村、兴顺店村。2.1.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须信誉良好,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委员会对投标人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林业或园林绿化或园林或造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4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15 09:00:00至 2026-04-20 18:00:00(**时间,下同),登录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5-06 08: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审。“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不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标书代写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受理异议联系人:**** 联系人:黄彦伟 电话:0313-****768 电子邮箱:****@163.com;****,项目负责人:罗蕾,联系方式:0313-****813 电子邮箱:****@qq.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0313-****768

电子邮箱:****@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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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县**堡镇建设街泓立南园西侧40米 地址: ******开发区**十二**侧文景路西****中心C座1503
邮编: 076550 邮编: 710000
联系人: 黄彦伟 项目负责人: 罗蕾
电话: 0313-****768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3-****813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163.com 电子邮件: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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