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磁河综合整治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01标段(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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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磁河综合整治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01标段(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磁河综合整治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已由 ****审批局 以 灵审批投资〔2023〕1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政府 ,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治理范围为团泊口村至灵****界,全长51.84千米。其中水库以上13.04千米,水库以下38.8千米。上游段起点位于团泊口村,****水库上游南沟大桥;下游****水库坝脚附近,终点为灵****界。主要建设内容为:(1)河道清淤疏浚,治理长度48.14千米(下范沟至西阜高速段河道治理3.7km不在设计范围内);(2)对河道凹岸近村段和邻近磁河大道一侧河段迎水坡边坡采用格宾网石笼进行防护,防护长度20.99千米,其他河段采用植草护坡防护;(3)磁河滨河缓冲带共布置修复节点8个,并在磁河大道临水侧设计全线贯通的3m宽巡河路;(4)沿河布设溢流堰7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得大于3 家; (2)投标人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附在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15 00:00 至 2026-05-06 09:15 (**时间,下同), **市公共**交易网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5-06 09:15: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系统上传 。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向 招标人:****,薛立铭 0311-****1413;招标代理机构:****,纪旭洁,177****260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0311-****1413 电子邮箱:****@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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