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尼勒克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EPC+O)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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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EPC+O)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14

伊****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EPC+O)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已由尼****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伊****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号:尼发改[2026]2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80%;地方配套资金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EPC+O)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县城。

2.1.2建设规模:①厂区:含厂区内所有土方、绿化、厂区内湿地配套管线、回用管线、排水管线及其管线附属构筑物。②潜流湿地:潜流湿地占地面积5.53公顷,有效面积5.0公顷。含潜流湿地土建、潜流湿地内部管线、潜流湿地湿地内部填料、潜流湿地植物等所有潜流湿地工程量。③表流湿地:表流湿地占地面积3.33公顷;含表流湿地内植物、汀步、出水井等工程量。④设备仓储用房1座,占地面积占地112平方米;含土建、电气等所有设备仓储用房工程量。⑤出水泵站1座,占地面积91.8平方米。****泵站土建、设备、****泵站工程量。

2.1.3总投资额:5638.2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总工期:50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25日历天(包含取得图审合格证书);运营期限:委托运营期限为20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名称:伊****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EPC+O)

2.1.6其 他:无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O):(1)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编制施工图预算、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方案、设计后期服务(含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咨询服务,须设常驻现场代表)等;(2)采购: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3)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相关后续工作,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承担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4)运营:运营期内,按照适用法律和合同约定运行、管理、维护项目一体化设备及整体排水系统设施,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水质和环境监测,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记录和分析运营数据。委托运营期限为20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运营单位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6)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施工及设计企业提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函)。依法在工程施工单位注册执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项目管理机构满足相应条件的人员兼任。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①施工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起至今)已完成至少2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表作为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且缺一不可,否则视作未提供;

②设计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起至今)已完成至少2项市政工程的施工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日期或发包通知书日期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材料。

(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施工(设计)工作的业绩可做为施工(设计)业绩使用。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或结构类型相似或使用功能相似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起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市政工程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作为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且缺一不可。

3.6、财务要求:

近三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满足财务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3.7、其他人员要求: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提供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起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③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职业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职业培训合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须为投标申请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单位2026年1月-2026年3月的社保证明及**工程建设云网站人员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2026年1月-2026年3月的社保证明。

3.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①施工和设计单位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均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②施工和设计单位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③施工和设计单位提供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中均未被列入诚信数据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④施工和设计单位提供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投标活动处罚期限内的承诺。⑤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牵头人提供)。⑥提供项目经理每月驻场时间不得少于每月天数的80%的承诺(牵头人提供)。⑦提供本项目严格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的承诺(牵头人提供)⑧申请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纳税无欠税记录,须提供承诺(牵头人提供)。标书代写

3.10、其他要求:1、运营单位要求: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并提供至少20年运营的承诺(承诺函加盖公章和法人章),承诺函包含运营单位自负盈亏及每天驻运营现场人员不少于10人,并提供拟派人员在本单位社保证明(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2、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需在“**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企业信息报送(施工及设计企业提供),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3、牵头人(施工总承包单位)须提供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提供购买机械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原件。4、已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但必须提供退休证明以及本单位的返聘合同。 5、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施工及设计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6、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10时00分至2026年4月19日19时30分;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资格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10时30分。标书代写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交易中心(**国际B座4楼)开标四室标书代写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方法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网(http://ggzy.****.cn/)上发布。

9. 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交易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交易中心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县建****办公室0999-****269。

1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

联系人:牛振江,联系方式:136****1660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伊犁州**县 地 址:****开发区文化路九融国际大厦A幢3层303号

邮 编:835700 邮 编:835000

联 系 人:牛振江 联 系 人:刘婷

电 话:136****1660 电 话:182****0812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q.com

2026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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