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达粮油有限公司地块建筑物拆除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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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地块建筑物拆除项目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150.26256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交易机构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26-04-15
2026-04-28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女士|联系电话:0579-****0138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公司地块建筑物拆除项目
资产来源 其他
其他

本次涉及拆除的11幢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17555.58㎡,其中钢混结构房屋3幢,面积约17399.37㎡,混合结构房屋2幢,面积约47.41㎡,其他结构房屋6幢,面积约108.8㎡。另有钢棚1项,面积约1542.60㎡。配套设施设备方面,包含不同规格电梯、冷库、伸缩门、旗杆等。(以上摘自评估报告)转让标的瑕疵情况以现场实际为准,转让方、交易所对各标的物不作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承担标的瑕疵的担保责任。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资产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价款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受让方开具相应发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2.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许可证、技术文件等资料,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材料。 3.受让方应对拆除、清运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4.施工相关要求: (1)受让方按转让方的管理要求办理进场作业手续,提供《施工方案》《扬尘治理方案》《建筑垃圾清运方案》,提供参与作业的相关工作人员信息、涉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信息;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在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标的时,受让方应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规程进行作业。应安排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有相应操作技能的人员从事现场作业,进入作业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统一的安全防护用品,持证上岗。 (2)受让方必须在施工前及时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缴纳保险费。 (3)在拆除施工前,受让方需对拆除现场设置硬质围挡,进行封闭安全围护,以确保施工现场无关人员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完好。遇有电线电缆的,须事先与转让方沟通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建筑扬尘及噪声,因拆除施工不当而引起的投诉及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4)在拆除标的物过程中受让方应根据需要自行解决供水、供电等问题,转让方在现场施工、供水供电提供必要协助,但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5)拆除施工时要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受让方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方案及防护预案,现场做好扬尘控制和有毒有害易爆燃气体检测。同时在拆除施工作业期间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禁止无关人员任意出入。 (6)在施工过程中,受让方不得破坏并须妥善保护该相关区域的基础设施,并承担因在拆除施工期间引起损坏的一切责任并给予补偿。 (7)受让方在对标的的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等情况,全部由受让方负责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拆除相关措施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对本次标的在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过程中的消防、治安、人身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等全面负责。如发生亊故、案件、造成损失应负全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 (8)受让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标的现场原土地面、周边进行开挖,除非征得转让方同意,否则视为受让方严重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拆除施工时要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受让方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方案及防护预案,****开发区建设更新部备案,经报备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施工现场应按要求做好扬尘控制(配备洒水车等设备)和有毒有害易爆燃气体检测。 (10)受让方保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执行。因处置不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5.标的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图片、数量、面积等仅供参考,具体均以现场实际为准. 6.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可于2026年4月20日上午9:30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看样地址:**市婺**琅峰街469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已予以确认。联系人:朱先生178****4096。 7.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竞买人须于竞买前慎重考虑以何为主体参与报名,一旦参与竞价即不得变更。 8.其他未尽事项详见附件《资产交易合同》样稿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 **省**市婺**秋滨街道**路218号(自主申报)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701MA2MLB021U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150.26256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基本情况:本次涉及拆除的11幢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17555.58㎡,其中钢混结构房屋3幢,面积约17399.37㎡,混合结构房屋2幢,面积约47.41㎡,其他结构房屋6幢,面积约108.8㎡。另有钢棚1项,面积约1542.60㎡。配套设施设备方面,包含不同规格电梯、冷库、伸缩门、旗杆等。(以上摘自评估报告)该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2.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人民币30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开发区支行,账号:120********00319644)。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3.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 4.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 5.转让标的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6.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20%(四舍五入,取万元)。作为受让方对项目中所有标的按时履约及安全履约的担保,受让方需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账号:392****24376;开户行:****开发区支行营业部;账户名称:****)。受让方应根据转让方相关要求完成所有标的资产的拆除、清运工作,拆除完成后现场需场地**无明显高低起伏,无建筑垃圾残留。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履约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若履约保证金余额低于成交价的20%时,受让方应当在3日内补足。 7.本项目设安全生产保证金30万元: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账号:392****24376,开户行:****开发区支行营业部),作为受让方对项目施工安全的担保。 8.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和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且在收到转让方书面交割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转让标的资产交割手续。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之日起(视为标的资产移交完毕),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本次转让标的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受让方负责。本标的物交割手续前受让资产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完成交割手续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 9.标的地面附属物要全部拆除并清运,路面硬化(水泥路等设施)要全部拆除并清运,场地内不得有建筑垃圾等堆积物,拆除完成后场地要完成平整,现场需场地**无明显高低起伏,无建筑垃圾残留。受让方办理拆除、清运工作的时间、人员应服从转让方现场管理。受让方在对标的的拆除、搬迁、清运、平整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等情况,受让方应自行解决。如发生事故、案件等情况,并因此造成各方损失的,受让方应负全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 10.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或履约保证金的,应向转让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10日,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受让方另行按照本合同总转让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1.该项目拆除工期为自进场之日起60天(含),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所有标的拆除并搬离现场,转让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2000元/日要求受让方支付延时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受让方予以补足);若逾期5日仍未搬离完毕的,则视为严重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剩余未搬离标的资产则视为受让方放弃相关权益,默认并由转让方全权处置,并要求受让方另行按照本合同总转让价款的2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12.受让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标准进行规范、合法处置标的资产。 13.本次转让资产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价款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受让方开具相应发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执行标准: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B类证书;(执行标准:提供项目负责人委派证明、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B类证书) 3.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3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线上;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可于2026年4月20日上午9:30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看样地址:**市婺**琅峰街469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已予以确认。联系人:朱先生178****4096。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doc实地勘察证明.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
材料附件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0579-****0138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朱先生 电话 178****4096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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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达粮油有限公司地块建筑物拆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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