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一、项目名称
****超市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为我单位以及周边约800****超市社会化保障服务,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食品、日用品、肉菜生鲜、水果等销售(不得销售酒类)。甲方为****经营所需房屋,约100平米。乙方负责外观标识牌制作、内外部装修(内外部装修要满足甲方的基本要求)以及经营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设备,并负责支出运营期间的水电费,地点位**市**区。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地区需自有门店,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证明。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联系人:石家豪 联系方式:176****9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