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就“天府银龄文艺秀”作品打造及集中展演活动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府银龄文艺秀”作品打造及集中展演活动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
供应商需面向老年文艺团队采用线上线下征集作品的方式征集遴选12个以上作品,并对其中5个优质作品进行提升打造,打造完成后开展1场集中展演活动,展演时间暂定为2026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集中展演活动包括节目演出(12个节目)、舞台搭建、舞美布置、音响工程、摄影摄像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五、预算控制价:本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若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必须是国内独立法人,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具有2个10万元以上市级文艺演出业绩。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七、提交资料明细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文化馆“天府银龄文艺秀”作品打造及集中展演活动服务项目投标报价单(参见附件2)。
(三)供应商相关业务业绩证明扫描件。
(四)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均盖鲜章);若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均盖鲜章)。
(五)项目策划方案或执行方案(加盖鲜章)。
(六)资料提交可以邮寄至我馆。(地址:**市青莲东街1号708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91****6707)。
供应商响应文件须提供纸质件一式3份,规范装订、密封报送。
八、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须为包干价,包括节目征集遴选和节目提升打造、集中展演的节目补助、活动宣传、舞台搭建、舞美布置、摄影摄像、视频制作、音响工程、税费、管理费及保险、安全责任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九、评审条件
报名供应商资格条件满足3家及以上方可组织采购评审活动,否则无效。
十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方式进行评审。
(一)报价占比30%
按可量化单项价之和确定各供应商报价分数,排名分差根据参与报价单位数确定,总分差≤20分。
(二)项目业绩占比20%
在满足资格条件基础上,每增加1个10万以上文艺演出业绩增加5分。
(三)项目策划方案及答辩占比50%
策划方案是否回应采购文件,是否具有创新性、创意性、合理性、实效性、可操作性,并根据现场答辩情况打分。
(四)评审组根据以上办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4月14日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2日15:00标书代写
3.竞争性磋商时间地点:2026年4月22日15:30****文化馆7楼会议室开展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参加竞争性磋商。(提交响应文件后未按时参加磋商的视为弃权)
十二、本比选文件在**文旅微信公众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其他事项
(一)响应方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验收方法和标准
1.验收方法:****文化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依据: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公告、中标人的报价单、项目总结报告及合同进行验收。
(三)付款方式:中标人完成服务内容后,经采购单位验收通过后1个月内,凭中标人提供的合法正规发票,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成交金额。
(四)若采购文件未尽事宜,成交方与采购单位自行合同约定。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91****6707
地址:**市青莲东街1号708办公室
附件1:采购内容及要求.docx
附件2:报价单.docx
****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