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经营性资产出租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公平、公正、公开,经研究,现就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遴选1家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竞拍代理机构机构,负责****机关合同到期及闲置的经营性资产承租权拍卖事宜,服务期限1年。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拍卖等业务。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行业资质证书(如: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房地产评估资质等);
4.具有3年及以上资产处置或租赁权拍卖相关经验,并提供至少3个同类项目成功案例;其中,近3年内参与**市本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拍卖案例不少于1个;
5.商业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备专业团队及完善的服务方案;
7.财务状况稳健,能够承担项目履约责任。
三、申报材料
参选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近3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
3.****农业农村局拍卖项目的服务方案及报价单(单独密封);
4.信用承诺书(承诺资料真实、无利益冲突等);
5.其他证明材料(如团队专业证书、奖项等)。
特别说明:本次拍卖成交后,佣金全额由承租方(买受人)支付,委托人(****)不承担任何佣金费用。为防止低价恶意竞拍,投标人报出的报价即为向承租方收取的标准,不得以任何名目另行加收公告费、咨询费、服务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任何附加费用。如采用平台拍卖如(网络拍卖)方式,拍卖平台收取的系统使用费/软件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由承租方另行承担。拍卖机构可代为收取并全额转付给平台,不得加价、截留或从中获利,相关费用标准须在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中提前公示。对此,投标人须在《信用承诺书》中给予明确承诺。委托人在中标后如发现存在隐瞒性报价、中标后加价、变相收费等行为,一旦查实,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取消中标资格,将违规机构列入本系统不良行为记录名****管理部门及其他市直单位,依法追究违约及赔偿责任。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有意向的申报主体,在本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将报价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文件袋密封盖章后报送至****。
(二)评审。**市农业农村根据报名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审。
(三)公示。结合评审情况,经综合研究后择优确定竞拍代理机构,并在****官方网站公示5日。
(四)签约。公示无异议后,依据本公告要求和报价单签订合同协议。
联系地址:**区铁佛寺路71号506室
联系人:郭锐;联系方式:071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