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3月30日 |
| 标 题:关于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任务)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靖发改投资〔2026〕89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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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市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任务)项目建议书的函》(靖农函〔2026〕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提升群众生活水平,加快乡村**建设,同意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任务)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化峒镇、**乡、岳圩镇、壬庄乡、地州镇、禄峒镇、吞盘乡、南坡乡、安德镇、果乐乡、新甲乡、**镇等12个乡镇24个行政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拟建设产业路项目29个;农田水利工程3个;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工程2个(详见附件)。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724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10个月,建设期限为2026年3月至2026年12月。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批文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报我局审批。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形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任务)项目明细表
****改革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