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号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该宗地位于龙****社区甘李二路与甘李五路交会处西北侧。该项目原已取得地字第****072025YG****510(改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变更内容
将“**规定建筑面积 19830平方米,其中:厂房、仓库:15680.00平方米;配套办公、宿舍、食堂:4150.00平方米”变更为“**规定建筑面积 19830平方米,其中:厂房:15680.00平方米;配套办公1740.00平方米、宿舍1110平方米、食堂1300.00平方米”。
二、公示时间
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4日止(共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cn
2.****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cn/lg
(二)实地公示
1.******局
地址:**市**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
地址:**市**区**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展厅
3.******办事处
地址:**市**区吉华街道甘李六路9号
4.项目现场
地址:**市**区吉华街道甘李二路与甘李五路交会处西北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规划科501室,张工;联系电话:0755-****5795;并在信封上注明“****号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变更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onggangghk@pnr.****.
gov.cn,邮件标题请按“****号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变更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区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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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