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区2026年度第五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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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2026年度第五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日期: 2026-04-14

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市**区2026年度第五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拟使用林地及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办事处

项目名称

**市**区2026年度第五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

项目类型

1-基础设施项目

****机关

****政府

批准文号

深龙府函〔2026〕14 号

被用地单位

**区**街道办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0.1887

使用林地期限

永久

采伐株数

113

优势树种

其它软阔

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位置:

**市******社区**区2026年度第五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现场

二、公示时间

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门户网站

http://pnr.****.cn/lg/

(二)实地公示

1.****

地址:**市**区**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楼

2.******办事处

地址:**市**区**街道**大道309号

3.**区2026年度第五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现场

地址:**市**区**街道富安大道与清平高速交汇处西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林业科1606室,肖工;联系电话:0755-****3614;并在信封上注明“**市**区2026年度第五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ggljlyk@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市**区2026年度第五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市**区2026年度第五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示图

****

2026年4月14日

**市**区2026年度第五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示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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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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