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旧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监理答疑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区旧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监理”招标答疑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投标人须知表1.4.1中2.财务要求 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很多单位都还没有出来,是否可以更改为 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或 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答:此条已作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2:2025年的审计报告未出。
答:此条已作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3:前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2.财务要求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但2025年的审计报告要2026年的5-6月份才会出。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答:此条已作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4: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请问要求提供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合理吗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一般在中旬才完成,很多单位都没有完成。
答:此条已作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5: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法定出具周期为次年1—4月,当前2025年度审计尚未结束、报告未出,属行业普遍客观情况,招标文件要求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报告属于设置不合理、排他性资格条件,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排除正常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损害公平竞争。建议调整为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告。
答:此条已作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二、补遗部分
1、现将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
“4.2 投标人可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wanzhou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年4月12日17时00分前。
4.3 招标人应在2026年4月13日12时00分前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wanzhouweb/)发布澄清或修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标服务
修改为:
“4.2 投标人可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wanzhou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年4月13日17时00分前。
4.3 招标人应在2026年4月14日12时00分前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wanzhouweb/)发布澄清或修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标书代写
2、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
“2.财务要求
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提供:****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修改为:
“2.财务要求
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提供:****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