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县****公司年产10000吨高效生物质颗粒滤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
公示期为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16日。
电话:0394-****662
传真:0394-****662
通讯地址:******生态环境局**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 11 | **县****公司年产10000吨高效生物质颗粒滤料项目 | ****院内2号 | **县****公司 | ******公司 | 项目为**项目,位于****院内2号,占地面积7638平方米,利用原有厂房,购置设备及安装,主要设备:生物质炉渣洗选设备,压滤机,上料斗,传输带,振动筛,**池,污水池,水泵,循环泵等。。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废水排放,洗选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围农民定期清掏、肥田 。 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洗选设备、压滤机、上料机、污水泵、**泵、筛分机等,经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一般固废:木炭、压滤泥饼(炭灰)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无 |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项目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