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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提标****卫生院****社区医 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提标****卫生院****社区医 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经开区**路以南、**路以东,**湖国家湿地公园以西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2025年5月1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留真实姓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宁主任
联系电话:153****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