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开发区春季绿化补植工程苗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泗经开备〔2026〕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苗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交货地点:****开发区
2.1.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229.46元
2.1.3招标范围:采购垂柳195株、碧桃189株、山桃草约1566平方米、藤本月季11525株等,详见供货要求。
2.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5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14日历天
2.1.6质量要求:合格
2.1.7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供货完成后,经现场验收所供苗木全部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100%。(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2.2****政府采购工程:
√ 否
□ 是
2.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本项目所属行业:)
√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4.1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意向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4.2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 3.4.2.1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
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 3.4.2.2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
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其他/。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4月15日 09:00至2026年04月22日 17:30;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
6.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共同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结束后联合体成员不可更改。
6.4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cn/dl/027002/tradePlate.html),并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29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异议、投诉渠道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标书代写
8.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3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4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等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招标人地址: |
****开发区**路299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广场A座12楼 |
| 联系人: |
花磊 |
联系人: |
薛颖 |
| 电话: |
139****2224 |
电话: |
138****8224 |
| 传真: |
/ |
项目负责人: |
薛颖 |
| 邮编: |
223700 |
传真: |
/ |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223800 |
| 电子邮箱: |
****@qq.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27-****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