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委托,就“****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老年人乘坐公交车人身意外保险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比选响应:
1.项目名称:****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老年人乘坐公交车人身意外保险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
投保车辆及险种:****投保车辆共377辆(均为36座以上)公交车,公交车购买险种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额20万元/辆)、老年人乘坐公交车人身意外险[每辆车保险费不得超过343元,每次享受保险人数以6人(座)为限,以达到较高医疗赔偿额,赔偿限额如下:1、每人(座)发生乘车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3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11.5万元,医药费18.5万元。2、医疗费免赔条件:每次事故免赔100元,赔偿比例80%(含医保外用药)。3、伙食补助:100元/天,护理费:150元/天。4、评残按交通事故处理,相关规定执行。5、其中1—2人(座)为全年龄段乘客。]。
注:车辆数为预估数,结算以实际投保数为准,采购人保留对最终车数调整的权利。老年人指60周岁及以上人员。
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中所有服务进行比选响应,供应商仅对本项目其中一部分进行比选响应将会被拒绝。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每年签订一次年度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每期合同到期前,双方无异议则续签下一期合同,合同价格不变。采购人有权在合同到期日决定不再续本合同,但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合同有效期满,在合同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机动车辆保险单,以及合同相关条款,在规定的保险期限内继续有效,直至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所有保险车辆责任履行完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为经****总局****银行****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依据有效期内****公司****公司的保险机构比选响应的,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总公司比选响应的,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总公司、集团、控股公司与属下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响应(如果出现多个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响应,****公司授权的为准;如果****公司授权的两个或以上供应商递交了响应文件,****公司所属的全部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均做不予受理处理)。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比选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响应。
四、比选响应登记时间、方式:
4.1.比选登记时间:2026年04月14日上午9:00起至2026年04月17日17:30。
4.2.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及获取比选文件:
①凡有意参加者,须登陆****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可忽略)。注册完成后可以进行本项目网上登记、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获取采用微信、支付宝两种支付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比选文件。
②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购买了比选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比选申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有关网上登记及注册联系方式:热线电话:400-9030-870,网站客服(QQ):****435402)。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的对应栏目。
4.3联系人:陈工,电话:020-****4566,电子邮箱:****@126.com。
备注:我司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
五、截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4月23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n)系统。标书代写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文件采用线上(电子版)的方式。项目为系统加密。供应商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n/#/)本项目比选响应端口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同时备用响应文件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开标地点(或快递寄达:**市环**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11室,收件人:陈工,联系电话:020-****4566)。(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需与备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备用响应文件仅适用于“在开标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因供应商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因供应商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备用响应文件,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电子标服务
六、所有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或公告形式及时送达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收悉。供应商还应及时查阅采购代理机构网站澄清公告栏,澄清公告一旦经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n)发布,即视为已送达全体供应商。
七、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118.1782万元/年。若响应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
八、公告发布:本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和广咨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n)发布。所有相关信息以****广咨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n)公布为准。
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市**路211号中区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0754-****8396
联系人:陈小姐
传真:0754-****8399
邮编:515041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环**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11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4566、****3621
传真:020-****1759
电子邮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