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20日。
|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吨塑料制品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市山**石林镇东石林公**2号院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泽辰****公司 |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在原厂区内**一座生产车间和原料库,占地900平方米,建设年产2000吨塑料制品生产线一条。工艺流程:PE塑料瓶瓶身:外购原料-搅拌-上料-套标、吹塑成型、冷却-修口-检验-打包入库;PET塑料瓶瓶身:外购原料-搅拌-上料-加热注塑、冷却-检验-瓶胚-加热、吹瓶、冷却-检验-贴标-打包入库;PE塑料瓶瓶盖:外购原料-搅拌-上料-加热、注塑、冷却-检验-打包入库。主要设备:搅拌机(STH-100kg)、注塑机(SY720-200)、吸料机、PE吹瓶机(XL-65)、PET吹瓶机(SKB-3L)、内加热机、修口机(XK-500)、测漏机(SH-CL-22)、贴标机、空压机、粉碎机、冷却塔等。主要原辅材料:PE(聚乙烯)颗粒、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切片、PET塑料瓶瓶胚、色母粒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①PE及PET加热、吹塑或注塑、冷却有机废气:吹瓶机热熔出气口及下料口、注塑机热熔出气口及下料口分别设置集气罩,同时集气罩罩口四边设置塑料垂帘,以上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塑料垂帘”收集后共同引入一套“RCO催化燃烧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②危废暂存间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一套“RCO催化燃烧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进行处理(与本项目注塑、吹塑废气共用1套),处理后从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抽走回田,**化利用不外排。 (3)噪声 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一般固废:PE塑料瓶和瓶盖生产线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粉碎机粉碎后回用于生产;PET塑料瓶生产线不合格品经粉碎机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统一收****公司;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分类、分区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服务大厅2****环境局窗口 | |
| 联系电话: | 0392-****613 | 落款日期: | 2026年4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