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 |
| 资金现金 |
| 20,000元 人民币 |
| 1,321,540元 人民币 |
| CQGCJLZHPG2026[JL] |
| **区旧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监理答疑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区旧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监理”招标答疑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投标人须知表1.4.1中2.财务要求 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很多单位都还没有出来,是否可以更改为 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或 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答:此条已作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2:2025年的审计报告未出。 答:此条已作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3:前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2.财务要求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但2025年的审计报告要2026年的5-6月份才会出。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答:此条已作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4: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请问要求提供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合理吗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一般在中旬才完成,很多单位都没有完成。 答:此条已作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5: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法定出具周期为次年1—4月,当前2025年度审计尚未结束、报告未出,属行业普遍客观情况,招标文件要求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报告属于设置不合理、排他性资格条件,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排除正常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损害公平竞争。建议调整为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告。 答:此条已作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二、补遗部分 1、现将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 “4.2 投标人可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wanzhou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年4月12日17时00分前。 4.3 招标人应在2026年4月13日12时00分前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wanzhouweb/)发布澄清或修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标服务 修改为: “4.2 投标人可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wanzhou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年4月13日17时00分前。 4.3 招标人应在2026年4月14日12时00分前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wanzhouweb/)发布澄清或修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2、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 “2.财务要求 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提供:****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修改为: “2.财务要求 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提供:****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招标人: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