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交易中心及出租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交易中心及出租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资质文件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需签****中心。最终承租方应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和****中心指定账户。在交纳上述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中心在收到全部租金、交易服务费及经双方签署的土地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中心发送的租金支付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或部分租金,将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租赁资格,并按照公告约定处置保证金。 3、出租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并与最终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交接手续。交接前标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一切风险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在承租使用过程中,如对原有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土地基础设施、土地水利设施、地下供水管网、供电网线、供热管网、通信网线等造成损坏,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并恢复原状。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土地上**任何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如因生产作业确需临时建设,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时,承租方应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未拆除的归出租方所有,且无论是否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均无权要求补偿或赔偿。 4、标的交付日前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日后所产生与租赁相关的一切经营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本次标的出租涉及的国家法定税费,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5、承租期间涉及的国家相关产业扶持等政策补贴,其享受标准和****政府相关政策执行。 6、本次出租标的的权属备案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并办理,出租方负责提供必要的权属资料并予以配合。 7、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应自用并直接经营所租赁土地,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调换或变相交由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返还押金及已付租金,并就因此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亦视为违约,承租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禁止随意丢弃、倾倒农药、化肥及其包装物;严禁使用长效农药。如造成环境污染,由承租方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承租方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承租期间因生产经营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第三方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0、承租期间的一切经营风险、自然风险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可自愿办理农业保险,相关手续及费用自行承担。 11、如因国家建设等需要征用、占用承租土地,租赁关系自动终止,相关补偿事宜按国家政策执行。 1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人/本单位非失信被执行人,亦非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13、承租方资格应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规定。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照相关规定,对自身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机构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基础上判断是否具备承租资格,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承租,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风险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