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马政储出2026-1号 | 宗地总面积: | 45859.2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区秀山湖东单元**路与望湖路交叉口东北角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2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45859.27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6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6BA0068 | |||
| 起始价: | 28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资格 1. 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等情形。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控股方需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2.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管理部****公司章程以备核查)。 3.法人或其****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4月14日 至 2026年05月06日 到 ****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市印**路2009号汇通大厦719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4月14日 至 2026年05月06日 到 ****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市印**路2009号汇通大厦719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06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5月07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05月08日 10时00分在****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市印**路2009号汇通大厦719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其他建设要求: (1)在地块西侧沿**路按照不低于450元/㎡标准代建约1774㎡绿地(面积以实测为准,详见出让文件),****园林部门审核后实施,建成并经验收后****政府。 (2****社区用房、养老设施、托育、医疗卫****社区服务中心用地中集中设置,本地块无需配建;地块所需配套体育设施按相关规定要求设置。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按相关规定要求配建;在地块相对居中位置配置集中绿地,集中绿地面积应不小于1000㎡,且不低于人均0.6㎡,可结合地块形状按不少于400㎡分开设置。 (3)该地块不得用于建设别墅和私家庄园。 (4)该地块为净地,出让范围内建筑物拆至地表,土方、垃圾等由受让人自行按规定处置,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出让地块范围内,如经文物部门确认地下有文物埋藏的,需依法进行考古勘探或发掘。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印山路与**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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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马****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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