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黑大线(干河桥至金普界段)改扩建工程交安工程采购项目标段2(采购编号:****),评审小组于2026年4月13日按询比文件评审办法及相关规定完成评审工作,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1. 候选成交供应商信息
| 标段 | 推荐意见 | 供应商名称 | 不含税响应报价(元) | 综合评分 |
| 2 | 第一成交供应商 | **** | ****782.61 | 95.33 |
| 第二成交供应商 | ****工程处 | ****560.89 | 91.81 | |
| 第三成交供应商 | **顺鑫****公司 | ****319.99 | 87.96 |
2. 其他评审情况
| 标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否决原因 | 否决依据 |
| 1 | 1 | ******公司 | 响应文件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查询的单位名称错误 | 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信誉要求”的规定 |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响应文件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信誉要求”的规定 | |
| 3 | **路****公司 | 响应文件中响应保证金所附证明材料金额错误 | 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中“响应保证金”的规定 | |
| 2 | 1 | ******公司 | 响应文件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誉截图查询的单位名称错误 | 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信誉要求”的规定 |
3. 公示期
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17日。
4. 提出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交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如未提供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将被视为无效异议。
5.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道黑大线(干河桥至金普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马永强
联系电话:132****2935
采购代理:****
联 系 人:李霖、朱鹏程
联系电话:0991-****893、0991-****878
****纪检监察
联系电话:0991-****787
****国道黑大线(干河桥至金普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