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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以出让方式供应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备注 |
| 1 |
科技大道以北、学海路以东 |
6658 |
/ |
公园绿地 |
50 |
二、公告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上述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规划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公示期内,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参加者外,需要使用本公告所公的(以下简称意向用地者),均可向我局提出用地申请,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到****规划局,联系电话:0535-****359。
四、确定供地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拟出让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规划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