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院将于近期对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项目组织院内谈判。欢迎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根据各临床科室中医中药治疗的需求,采购中药饮片代煎、茶饮及外敷药材调剂服务,并按要求****医院指定地点。
(三)项目要求:
1、代煎中****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代煎方所使用的场地、设备、包材、监控、环境卫生、煎药人员资质等须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和《中药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等行业标准;煎煮过程所使用的器皿、设备、煎煮用水等须符合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代煎服务中若涉及毒性中药饮片、代煎方的管理、制度、场地和设备须符合《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要求。
3、中药代煎药液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包材标准(2015)》及《中国药典》2020年版第四部药用辅料盒包材要求。
4、代煎方具备一定的信息化能力,****医院HIS处方信息,满足审方、调剂、煎煮、包装、外送等煎制工序,并确保煎制操作及成品药液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部分处方在临床上需要茶饮或者外用,代煎方需要对该部分处方进行调剂和外送。
5、****医院正常采购的药品,并按药品管理的要求进行仓储管理。
6、其他需求按合同拟定的详细条款执行。
(四)服务地点:****
(五)服务期限:3年,每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
(六)单袋药液代煎费用控制价:1.5元/袋
(七)预算金额:3万元/年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本项目的业务范围)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代煎场地必须符合《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和《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三)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详见附件1;
(四)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法人身份证明,本人签字,加盖公章;
(六)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供应商须具备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服务保障能力,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产品授权、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类似项目业绩、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证明材料;
(八)响应文件中除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外,还应提供相应技术和商务服务方案,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标的报价清单、项目需求响应、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类似业绩、售后服务等。
(九)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
(十)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一)至(八)项资料整理成册作为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双面打印,标注页码,密封完好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将谈判响应文件扫描成PDF版,待谈判会现场交由工作人员留档保存。请自备碳素笔1支。
三、谈判规则
(一)各潜在响应人按签到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小组组成:院内相关科室专业技术人员3人及以上单数。
四、谈判方式
谈判小组将对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针对资质合格的供应商从商务条件、技术能力、报价、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首次谈判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二次及以上谈判,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少于3家时,谈判小组在1家或2家的基础上进行谈判。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1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采用短信报名方式,请编辑短信内容 “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手机号码:192****5162
(三)报名联系人:蔡老师
六、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一)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2026年4月20日14:3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二)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办事处凉亭片区,东三环以西,金马路以北)一号住院楼10****保障部会议室。加急标书代写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七、公告媒介
****医院官网(http://www.****.com)。
八、监督
本次谈****办公室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监审处电话:0871-****0142
附件1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我公司参与“**** 项目”谈判采购,我公司郑重声明:我方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