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15 00:00:00
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市高新区市政公共服务数字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GXQSZ****030002
标段名称
**市高新区市政公共服务数字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
标段编号
GXQSZ202****002001
项目业主
**高投****公司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083****3066
招标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联系电话
083****3066
开标地点
****中心三开标室(一)
开标时间
2026-04-13 09:00:00
投标最高限价(元/%)
****8700
公示期
2026-04-15至2026-04-17
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分值构成包含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部分及其他评分因素,总分 100 分。因中标候选人公示填报界面仅设置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报价部分得分三项填报栏位,未单独设置 “其他评分因素得分” 填报项,为确保得分统计完整准确,本次填报将技术部分得分与其他评分因素得分合并后,统一计入 “技术部分得分” 栏位。其他评分因素为客观分,各评委打分情况一致,三家中标候选人该部分得分分别为:******公司19分,******公司15分,******公司12分。
接收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接收异议联系人
陈先生
接收异议联方式
083****3066
监督部门信息
项目审批部门
****园区****改革局****审批局)
联系电话
136****3112
行业主管部门
****园区管理委员****服务局
联系电话
198****7518
异议投诉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评标复核说明:**市高新区市政公共服务数字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1).pdf
评标结果公示(已盖章):**市高新区市政公共服务数字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1).pdf
附件(2)
评标复核说明:宜宾市高新区市政公共服务数字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1).pdf下载预览
评标结果公示(已盖章):宜宾市高新区市政公共服务数字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1).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