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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公司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公司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二、建设单位:******公司
三、项目概况:
******公司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位于**市**区宏达大道1号,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建成后年产高品位氧化锌1500吨、高纯氧化锌500吨。
项目生产设备与环保设施基本安装完成,现进行调试生产公示。本项目环保设施调试工作的开始日期为2025年12月6日,预计调试时间为3个月,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5日。如果在调试期间主体工程和环保设备运行稳定、各污染物达标排放,且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则提前结束调试工作,进入正式生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