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工作,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及《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民函〔2026〕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库,面向社会遴选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自愿参与、信誉良好,且能在本行政区****社区养老服务的机构。
二、遴选条件
(一)合法资质。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养老服务,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信用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违法失信名单等行为。
(三)服务能力。养老护理员具备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持有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不少于5人。且能完全响应《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民发〔2025〕37号)中相应类别服务项目要求。
(四)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养老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具备完善的服务管理、卫生管理、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体系。
(五)全域服务。具备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全域服务能力,不得因距离、成本等非服务质量因素为由,拒绝为有需求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
(六)信息系统操作。具备规范使用“民政通”“**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信息系统的能力,严格保护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及时完成服务信息上传、消费券核销等工作。
(七)备案合规。在民政部门完成备案,严格遵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国家标准。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报名。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须在2026年4月20日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向****提交以下申报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1.《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申报表》(详见附件1)。
2.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为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从“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信息报告。
5.《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2)、劳务合同、资质证书等材料。
6.《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承诺能完全响应《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中相应类别服务项目服务能力的承诺书(须法人代表签字、申报单位盖章)。
7.《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服务清单报价表》(详见附件4)。
(二)资质审核。由****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查机构的资质条件、服务能力、管理水平等。
(三)遴选公示。审核通过的拟入机构名单,将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入库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机构,正式认定为向中度以上失****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机构,统一录入“**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纳入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服务机构库管理。
本公告由****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址:赫****社区****服务中心);联系人:任玉娇,电话:182****4314。王宇,电话136****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