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挂G〔2025〕11号
****政府关于**市**区城乡建设
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01批
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区《关于申请办理**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的请示》(赣政发〔2025〕67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区厉庄镇、城头镇,建新用地挂钩使用新增农用地指标0.6271公顷(含耕地0.5682公顷)。该实施方案建新区总面积0.5955公顷,全部为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0.5955公顷(含耕地0.4181公顷)。
二、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复垦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三、请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批准后,组织相关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同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