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015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06****中心二楼D10窗口
项目名称:******省风电**市**县50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县虹梯关乡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川航****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市**县虹梯关乡西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升压站内设1台主变压器,容量为50MVA,电压等级110kV/35kV。项目总投资3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6.1%。
2024年12月16日,“**省风电**市**县50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取得了**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025年12月9日,平****管理局出具了《关于**省风电**市**县50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平审管审字〔2025〕65号),对风电场区、升压站工程等进行了批复,其中不包含电磁辐射评价。本次评价内容为110kV升压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升压站内电气设备接地,加强维护,并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限值要求。
(二)认真做好运行期声环境保护工作。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设备,设隔声、减振措施。运行期升压站站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有关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四)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