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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镇凤美村立面及宜居环境整治工程
补充通知
致各供应商:
我司组织的**县**镇凤美村立面及宜居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中:
更正事项(1)“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更改为:“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更正事项(2):采购文件的获取:公告期2026年4月14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4月22日17时00分00秒
更正为:公告期2026年4月14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4月28日09时30分00秒
更正事项(3):本次项目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https://nccq.****.com/qz/index)上发布。
更正为:本次项目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https://nccq.****.com/qz/index)、招标人公示栏上发布。
本补充通知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工程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工程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发包方:**县****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省****公司
2026年4月14日
附件:
修改日程安排 标书售卖时间: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质疑时间):
答疑/补充通知时间:
保证金缴纳起始/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