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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向我局提出关于审****中学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新区龙桥大道与领技路交叉口东南侧。
二、公示内容
****中学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
三、公示时间
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4日。
四、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
(二)****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建设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电子邮箱: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6300,联系电话:0778-****525)。如反映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中学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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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