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生产用天然气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发布时间:
2026-04-15 08:00
开标/截标时间 0 天 23 时加急标书代写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4-16 08:00:00加急标书代写
**天原2026年生产用天然气采购邀请函
一、采购内容: ****生产用天然气采购
二、采购预算: 36万元
三、标准或要求: 满足****生产2026年全年生产用天然气需求,确保天然气供应连续稳定,保障天然气压力、流量的稳定。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状态。
2.信用要求:参与单位应具备良好商业信誉,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外)。加急标书代写
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1.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应急保障能力。
五、具体响应文件要求
1.报价表:包含天然气结算依据、税费等。
2.资质文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
2. 响应函:针对采购需求的响应说明。
3. 业绩证明资料:不要求。
4. 其他:无。
六、时间及地点安排
1.提交响应文件:
√网上报价:**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
□纸质文件密封后递交至: / 地址(联系人: / ,电话: / )。
2.谈判方式
√线上谈判:
□现场谈判:地点: 时间: 。
3.评审与中选公示:
评审时间:2026年4月16日。
公示渠道:**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
4.其他时间安排
邀请函发送时间:2026-04-15 08:00:00
答复邀请函截止时间:2026-04-16 08:00:00加急标书代写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4-15 0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4-16 08:00:00加急标书代写
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26-04-16 08:00:00加急标书代写
异议提出截止时间:2026-04-16 08:00:00加急标书代写
截标/开标时间:2026-04-16 08:00加急标书代写
七、定选原则
经协商的合理成交价。
八、其他要求
1.保证金
商务保证金:√无 □有
需明确缴纳方式,缴纳时间及退还时间,需明确报价时间截止前未缴纳商务保证金,报价无效
履约保证金:√无 □有
需明确缴纳方式,缴纳时间及退还时间
2.合同签订:中选方需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
3.不同的报价人商务文件下载、报价及保证金缴纳的IP地址相同,经系统预警提示的,将直接否决其报价,并向公司进行报备。加急标书代写
4.报价人经系统预警提示受到相关禁止或限制参与报价的行政处罚,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因弄虚作假、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视为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直接否决其报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
地 址: ****市**县新发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 罗添元
联系电话: 150****5907
邮 箱:mailto:****@qq.com ****@ybty.com
监督人:张维栋
监督人联系方式:139****1138
1、****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准时参加线上采购会议。
二、采购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
3、报价表必须加盖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4、本项目预算电价仅作年度服务合同总额控制,报价表中应明确结算电价(含税)的详细组成、税率等影响电费结算的全部信息。
5、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采购费用无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采购的响应人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响应文件要求(一)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能力的专业电力服务供应厂家。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扫描件。
3、关于报价文件的响应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1、供应商应准备壹份完整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并上传至采购平台。
2、响应文件须按采购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五、本采购文件由采购单位解释。1、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或页码残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请在采购文件发布后 1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响应结束后针对采购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将被拒绝,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由于对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六、评审原则及方法本项目采用经协商的合理成交价。即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原则即为: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合理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合同的签订与付款1、采购结果将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公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供应商各两份。
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支付 。
八、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采购响应处理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上传采购平台的;
2、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采购响应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
九、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采购失败处理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5、****小组可以认定为采购失败的其他情况。
一、供气服务:生产用天然气供气服务
二、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服务要求:供气单位应确保天然气供应连续稳定,保障供气系统的可靠。因故抢修或其他需停止供气的情形时,供气单位应提前通知,发生故障时应按国家规定要求及时抢修,尽快恢复供气。
四、用气计量及天然气费结算:****公司在用气人受气点安装的计量装置计量,天然气价按双方协商约定方式每月进行结算。结算气价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格式请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下载
一、质疑的提出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当事人。
2、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五条第1款的约定提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供应商未进行采购登记的,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在采购过程中,****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对本次采购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采购单位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采购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采购单位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单位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提出申请撤回的,不作违约处理。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处理。
3)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单位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单位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对明显有违事实的、****小组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6)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
五、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供应商进行质疑后,采购单位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采购单位有权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单位组织的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六、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管理部门投诉。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非居民用户供用气合同
用气方(全 称): 供气方(全 称):**县凤****公司
住 所: 住 所:**市**县**镇**江大道东段87号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叶 剑
为了明确供用气方双方在天然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天然气供应和使用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 定义
(一)标准状况计量单位:指计算在温度为20℃、压力为101.325 KPa条件时充满1立方米体积的天然气数量的单位,本合同以“立方米”或“m3”表示。
(二)天然气调峰:指因受天然气管网供气能力或安全性能方面的限制、或因供气方之上游气源供应商供气的减少,政府出台保供措施等,导致供气方无法向包括用气方在内的天然气终端用户交付已核定的天然气交付量时,供气方针对全部或部分天然气用户实施的减少或中止天然气交付量的活动。
(三)日用气量:指供用气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用气方向供气方提取的日天然气数量。
(四)月度计划用气量:指本合同约定的日用气量乘以30天所得的用气量。
(五)燃气计量装置:指安装于用气方用气地址的经双方认可的天然气计量装置(包括气体流量计、体积修正仪、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色谱分析仪等)。
第二条 用气概况
(一) 用气地址:
(二) 用气性质:
(三) 用气种类:管道天然气
(四) 用气设备:用气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气规模及燃气工程施工设计图之设计要求,安装用气设备。否则,供气方有权中止供气。用气方如需增减停用气设备,应提前向供气方申请。
(五)用气规模:
每小时最大流量:
每小时最小流量:
日用气量: m3
供气方按照该用气规模向用气方交付天然气;用气方按照该用气规模使用天然气。
(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发布的相关标准,具体以上游交付气质标准为准。
第三条 价格
天****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出具的价格文件(下称“价格文件”****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备案的供气价格(下称“备案价格”)确定,按_____元/m3执行。价格文件调整供气价格或者备案价格发生变化的,按照调整或者备案后的供气价格执行。价格文件和备案价格文件对供气价格执行明确有期限的规定,按照规定执行。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下列任一情形,供气方有权提出调整供气价格或供气模式,双方将于下述变动发生之日起对供气价格或供气模式进行协商调整,以便反映该等变动:
(1)供气方的主要上游气源供应商上调天然气销售价格;
(2)供气方的主要上游气源供应商减少供气方的合同供应量;
(3)天然气市场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包括国际国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普氏能源资讯JKM现货价格、****交易中心****交易中心竞价交易成交价之一发生大幅变动;
(4)上游天然气管输单位调整天然气管输价格。
供气方提出调整供气价格或供气模式后,双方未就该变动所导致的价格调整或供气模式变动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一方均有权中止执行本合同。
第四条 天然气交付点和燃气设施维护管理
(一)天然气交付点:用气方建筑红线 。
供气方交付的天然气的所有权、天然气灭失或损害风险、有关天然气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均在交付点转移至用气方,并由用气方接受和承担。
(二)燃气设施维护管理
1、供用气双方以天然气交付点作为各自燃气设施维护管理分界点(以下简称“分界点”)。
2、燃气计量装置和分界点(含)之前(逆天然气流向)的燃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管理、维护和更新,用气方应当予以配合。分界点之后(顺天然气流向)的燃气设施由用气方负责管理、维护和更新,费用由用气方承担,用气方可委托供气方有偿进行维护管理,具体由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确定;用气方应对其维护管理范围内的燃气设施的运行后果负责。
3、用气方应尽最大努力维护分界点之后的燃气设施及其安全运行,发现问题后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通知供气方。
4、供气方有权对分界点之后的燃气设施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但并不承担分界点后的用气方燃气设施安全问题的任何责任或风险。如分界点后的燃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燃气设施损害或人身安全侵害时,供气方有权中止供气。
5、供气方根据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管理要求对分界点之后的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用气方不得阻碍,如用气方燃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气方应及时进行整改。用气方不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整改,供气方有权中止供气,由此造成损失与后果均由用气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计量
(一)计量
1、供用气双方以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燃气计量装置进行计量。自燃气计量装置安装完工之日起,用气方不得对燃气计量装置擅自进行拆装或更换,否则供气方有权中止供气。
2、天然气交付量以燃气计量装置的体积修正仪显示的数据为准。但是,如果未安装体积修正仪或体积修正仪损坏无法正常计量或流量、压力、温度传感器受干扰或损坏造成测量数据错误的,则以燃气计量装置之气体流量计显示的读数为基准,并对该读数显示的天然气流量进行体积修正,以经过修正后所得的数据确定天然气实际交付量。天然气体积修正参数包括温度、压力等,修正公式按照国家规定或行业规定。
3、燃气计量装置的管理
用气方应免费提供所需场地,确保燃气计量装置运行所需的必要条件和环境(包括但不限于用电等条件),并承担日常看护义务,若发现计量装置有任何异常的,应立即通知供气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用气方承担。因用气方原因导致燃气计量表具损坏,造成供气方损失的,相关损失及责任由用气方承担。
用气方使用IC卡等智能计量装置的, IC等智能表电子部分故障导致其读数与基表读数不一致时,应以基表读数为基准,按照本条第一款第2项的约定进行温度、压力修正,并以修正后的读数作为结算依据。
4、燃气计量装置的临时检定:
任何一方如对燃气计量装置准确性有疑义,可临时委托法定机构检定,若计量装置检**果在法定误差范围以外,检定费用由供气方承担;若计量装置检**果在法定误差范围以内,检定费用由提出异议一方承担。申请检定期间,用气方仍应按期交纳应交气费,检**果确认后,再行结算。
经检定,若检**果在法定误差范围以外,视为燃气计量装置出现故障,故障期间天然气的计量按照本款第5项的约定执行。
5、计量误差气费调整
燃气计量装置经定期检定或临时检定发现,该等仪器的计量精度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值,对于超出的误差,通过结算调整方式给予损失方计量误差补偿。双方同意以拆表检**当月供气方已实际交付的天然气量为基数,进行天然气价款的结算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结算调整=合同价格×[(实际误差值-允许误差值)×检定当月的检**之前供气方实际交付的天然气量]
6、燃气计量装置故障处理
燃气计量装置一旦发生故障,用气方应当立即通知供气方,供气方应及时检修。若上述故障无法及时排除,供气方可暂停供气,但应通知用气方。
如因该等故障而无法确定故障发生当月用气方的实际用气量,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一)项第2款约定的方式确认用气量,如通过该等方式无法确认用气量的,则按照如下方式确认用气量:
用气量=当月正常天数用气量+当月故障天数×日均用气量
其中,当月故障天数是指可判断故障发生日至重新正常计量日期间的天数;日均用气量是指有正常计量数据的故障发生日前七天的日均用气量。如果无法判断故障发生日期,则故障发生当月用气量以此前一年的平均用气量为准。如故障发生前实际供气时间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供气天数日平均用气量计算。
(二)抄表
1、采用抄表方式的,供用气双方应指定人员负责抄表和确认。供气方抄表员每 抄表一次,供气方抄表时应当记录抄表数和抄表当期用气方的用气量、应交纳的天然气价款等。用气方对供气方抄表有异议,应当当场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用气方未按照本条规定要求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2、在约定的抄表时间,因用气方原因造成供气方不能入户抄表的,在供气方抄表员通过合理有效的方式告知用气方复抄时间后,仍无法入户抄表的,供气方有权要求用气方按照前一年(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供气天数计算)的月平均用气量计量。因用气方原因导致供气方两次未能入户抄表的,供气方履行告知义务后有权中止供气。
供气方对用气方的告知方式不限于电视、网络、纸质、电话、短信、微信、邮件或传真等形式。在采用上述告知方式告知后,视为供气方已完成对用气方的告知义务。
3、用气方如对抄表数有异议并拒绝在抄表单上签字确认的,应于抄表之日起七日内向供气方申请复核。供气方收到复核申请后,在七日内和用气方共同对燃气计量表的读数进行复核并确认。申请复核期间,用气方仍应按期交纳气费,复核结果确认后,补交或退还气费。
用气方对供气方抄表读数既不签字确认又未在三日内提出异议,视为用气方认可供气方抄表读数,用气方应按照供气方所抄读数交纳气费。
第六条 气费结算
(一)气费结算周期
按照下列第_ _种周期进行结算:
(1)按周结算,于结算周期结束后3日内结算气费(遇节假日顺延);
(2)按旬结算,于结算周期结束后3日内结算气费(遇节假日顺延)。
(3)按半月结算,于结算周期结束后3日内结算气费(遇节假日顺延);
(4)按月结算,于结算周期结束后3日内结算气费(遇节假日顺延)。
(5) 其他约定:
(二)气费结算方式
按照用气方选择的以下第 种方式结算气款:
□1、预付款模式。用气方选择预付款模式的,应按照以下方式向供气方支付预付款,并结算气费:
1.1预付款金额
□按照用气方上一年度用气方结算周期平均实际用气量计算,即预付款=上一年度结算周期平均实际用气量×签订合同时天然气气价= 元(大写: )
□按照用气方本年度结算周期平均计划用气量计算,即预付款=本年度结算周期平均计划用气量×签订合同时天然气气价= 元(大写: )。
□按照供气方和用气方商定的其他金额确定,即人民币 元(大写: )。
在本合同期限内,当连续2个结算周期实际平均用气金额超过或低于预付款的10%时,供用气双方可根据实际用气量协商调整预付款数额。
1.2预付款的结算
用气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供气方交纳首期预付款;之后每个结算周期双方确认抄表数据后,以预付款冲抵气费。用气方以预付款冲抵气费当日,应当交足下个结算周期的用气预付款。用气方逾期5日未交纳预付款的,供气方有权中止供气。
□2、担保后付费模式
在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用气方按照以下方式向供气方提供担保:
□银行保函:用气方向供气****银行付款保函作为支付气费的担保,保函有效期不短于本合同约定的供气期限到期后30日。担保金额按本年度结算周期平均计划用气量×天然气气价计算。
□ 其他方式:
在本合同期限内,当连续2个结算周期实际平均用气金额超过或低于担保金款的10%时,供用气双方可根据实际用气量协商调整担保金额。
□3、双方商定的其他付款模式:
(三)气费支付
气费支付方式为支票、银行托收或现金等方式(现金缴费在供气方营业网点或财务收费柜台办理)。用气方****银行托收的,应当****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县凤****公司
开户银行:四****银行****公司
账号:881********421171
如用气方未按照上述约定交纳气费的,供气方有权向用气方提交书面催款通知,要求用气方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欠款和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若用气方在收到供气方催款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欠款和违约金,供气方在履行告知义务后可以采取必要的(包括减少或中止天然气供应)所有措施,且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均由用气方承担。在供气方采取上述措施期间,并不免除用气方继续履行付款的义务。
第七条 个性化改造与变更用气
1、未经供气方同意,用气方不得擅自变更燃气工程施工设计图之内容,不得添装、改装、更换、变动该等燃气设施。否则,用气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和责任。
用气方需要增加用气设施,或安装耗气量大的可能影响周边区域供气稳定的燃烧器具、或变更天然气用途的,应向供气方申请。经供气方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设计、报批、验收等有关手续,由有资质单位负责安装。若用气方擅自安装,供气方有权要求用气方整改甚至中止供气,由此发生的事故及责任均由用气方自行承担。
2、用气方系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之唯一用气主体。用气方提取天然气后,不得变换用气性质,不得转供任何第三方。用气方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燃气设施所依附的建筑物转让给第三方,或发生兼并、分立、转包、转让、出租等事宜而涉及天然气用气主体变更的,应当在该等事宜发生后3日内结清应付气费,并按供气方规定办理用气主体变更,督促第三方重新签订本供用气合同。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用气主体变更手续的,用气方对实际用气主体应交气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且供气方有权中止供气。
3、用气方若停止用气,应及时通知供气方。办理停止用气手续后,需重新使用的,应向供气方重新办理启用手续。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供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1、除本合同约定的可以中止供气的情形外,应当向用户持续、稳定供应天然气。
2、监督用气方在本合同约定的用气性质和范围内使用天然气,有权制止用气方变更用气性质和超范围用气。
3、供气方有权对用气方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方采取正确方式安全用气。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有权要求用气方改善、更换用气设施。用气方未按期整改或拒绝整改的,供气方有权中止供气。
4、用气方用气设施发生故障、违章占压燃气管道或者用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可能造**全事故,影响公共安全,或者可能对人身和财产安全产生损害的,供气方有权中止供气。
5、供气方应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并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6、用气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交纳气费,供气方有权对用气方进行催告,并收取违约金,用气方在催告后3日内仍不交纳的,供气方有权中止供气,但不免除用气方继续履行付款的义务。
7、供气方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施工或其他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48小时通告用气方,并及时恢复正常供气;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告用气方。
8、****政府部门指令,或实行天然气调峰,或出现上游气源供应商供气情况变化,或第三方破坏、应急抢修,或不可抗力及其他非供气方能控制的原因,供气方在通知用气方后有权对用气方的供气采取减压、减供、停气或限气等措施。
9、宣传安全使用天然气常识,解答用气方有关咨询。
(二)用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用气方应当了解、掌握安全用气知识,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安全用气义务,遵守用气操作规则,正确使用天然气。
2、用气方在其负责维护管理的燃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出现安全隐患时,可以委托供气方提供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养护维修和更换燃气设施的服务,但须承担相关费用。
3、协助、配合供气方对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维修和抄表等。
4、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质量供应天然气,并按照合同约定交纳预付款、气费及其它费用。
5、用气方应使用合格的用气设施,并按期更换。用气方在安装使用用气设备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产品说明书,由有资质单位负责安装,并严格按照相关规**装验收。
6、用气方安装的用气设备有影响片区供气稳定的,应提前通知供气方,按规定程序办理,如擅自安装,供气方有权要求用气方整改甚至中止供气,待用气方整改完成后再行恢复供气。
7、用气方确认已仔细阅读《管道燃气安全使用须知》等有关安全宣传资料,并遵照执行。用气方承诺不改动或损坏供气设施,不擅自变动燃气计量装置,不将装有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厂房改作卧室、卫生间和密闭空间,不在安全规范禁止的范围内使用其他燃料。
8、用气方应指定专门人员对所维护管理范围内的燃气管道、燃气器具、用气设施及其他设施进行日常安全管理。
9、因用气方原因导致相关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用气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用气方逾期未交纳气费,自逾期之日起,应按每日逾期未交纳气费的万分之八向供气方支付违约金,经供气方催告后逾期3日仍不交纳的,供气方可以中止供气。
(二)用气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更换不合格计量装置、拒绝供气方入户抄表或安全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用气方承担。用气方违规用气拒不改正的,供气方有权中止供气。
(三)用气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当,引发的事故与责任均由其自行承担,给供气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由于供气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致用气方损失的,供气方应根据双方认可的法定检定部门检定确定的用气方财产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供气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燃气设施抢修和抢险,国家政策限气,天然气调峰,上游气源供气商停供、短缺或气质突变,第三方破坏,或不可预见的罢工及其他供气方无法预测和控制的其他情形,造成供气数量不足、质量以及压力等指标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供气方不承担责任。
(五)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须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的,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仅限于受损失方所受到的实际直接损失。该等实际损失应该是本合同签署时可预见的或应当预见的,并且是另一方已尽最大努力、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而采用了一切合理必要措施后的直接损失,不包括可能遭受的任何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其他可期待利益或对第三方的赔偿等)。
第十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由供用气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无异议的,则本合同期限自动**,直至任何一方发出终止通知之日为止。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通知
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需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请求,均应以书面形式并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递、或挂号邮寄、或公认的特快专递服务等方式,进行送达。合同双方的通知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本合同尾部签署页。
第十三条 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对相关事项进行约定。
(二)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 特别声明
(一)本合同签订时,用气方已知悉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管网供气能力及管网安全性能等方面的局限性,也已知悉并能够预料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之上游供应商可能会采取减少供气等措施,或政府实施保供等调峰措施,因此而导致供气方无法按照已核定的包括用气方在内的所有天然气终端用户的天然气用气量交付天然气时,****政府要求及供气方的应急预案相应压减用气方的合同量或中止供气,用气方无条件同意供气方酌情采取减少或中止天然气交付量的措施,即用气方自愿并无条件参与供气方所实施的城市天然气供应的调峰活动。
(二) 用气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详细阅读、审查、研究了本合同各项条款之内容,供气方也已经按照用气方的要求对本合同之每一条款(特别是有关免除或限制供气方责任的条款)向用气方予以了充分说明,用气方完全理解、领会本合同所有条款的真实含义。
用气方也已充分注意到本合同中有关免除供气方责任的条款,用气方确认并承诺同意该等条款时并不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等情形。
(三) 本合同所有条款所表达的内容为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存在法定可撤销之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管道燃气安全使用须知
用气方(盖章) 供气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附件:
管道燃气安全使用须知
一、天然气具有易燃易爆性,用户应注意用气安全,并对员工做好相应的安全用气教育。
二、燃气表房、计量站(柜)为禁烟区,严禁烟火,与危险源保证安全间距,外墙(柜外)醒目处应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保持通风透气,并配置有效灭火器材。
三、用户应保持燃气表房、计量站(柜)外通道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抢修人员能迅速进入现场。
四、燃气表房、计量站(柜)站内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防爆区电器设备安装使用要求。
五、工商用户燃气具应安装在专用场所内,并时刻保持通风换气,严禁密闭状态下使用燃气。用户燃气具安装在密闭房间内时,应当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机械送排风系统应当满足通风量要求,并和燃气泄漏报警系统联动。用户在使用燃气时必须启动机械送排风系统,定期对机械送排风系统进行检测保养,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六、燃气设备、阀门开关操作应由专人负责,操作时应避免急开急关,不用气时应及时关闭燃气总阀门(或表前阀)及燃气设施前阀门。
七、用户应定期对燃气泄漏报警系统进行检测保养,按规范做好年检及到期更换工作,确保系统运行正常。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缺失的工商企业,****公司申报,设置安防措施。
八、商业用燃气灶必须按规定配置点火器。
九、定期对脱排油烟系统等进行清洗,避免灶火引燃油污酿成事故。
十、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定期年检并经常检查,确保有效,培训员工能正确使用。
十一、用气场所严禁使用其它燃料,如液化石油气、生物质燃料、煤、汽油、柴油等,杜绝燃料混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十二、使用天然气的场所严禁兼作休息场所、仓库等。
十三、燃气管道应明设,严禁占压管道、借用管道做支撑、在管道上悬挂物件及搭绕电线等。
十四、用户不应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管道、设施或者进行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如需安装、拆除、移装、改装等,应向供气方办理相关手续,由专业人员安装维修。
十五、燃气管道、表具、阀门等燃气设施周围严禁存放其他物品,应保持清洁、畅通,便于操作。
十六、使用燃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须经燃气设备供应商的专业培训,掌握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能后方可上岗。燃气灶具、锅炉、热水炉及燃气空调等各类燃气设备必须按规定操作,操作人员必须要持证上岗,且需具备一定的运行知识和操作技能,熟知运行设备的性能参数及原理,能够正确进行日常的运行维护与操作及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置。
十七、工商用户应建立内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设立燃气专职巡查人员每日检查燃气设施的安全状态,定期对燃气管道、设施、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故障或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报修,严禁故障使用。
十八、工商用户须成立以单位管理人员、燃气设施操作技术骨干****小组,制定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燃气泄漏事故,操作人员应立即关闭燃气总阀或紧急切断阀,并立即至室外拨打供气方抢修电话。泄漏未修复前切勿开启燃气阀门或紧急切断阀。
十九、用户应定期对燃气管线及设施进行巡检查漏,燃气泄漏检查可用燃气检漏仪或皂液查漏,严禁明火查漏,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二十、为减少安全隐患,燃气管道及燃气器具应采用不锈钢波纹软管或金属包覆软管连接。
二十一、使用过程中,发现燃气泄漏,必须按以下程序处理:
1、关闭燃气总阀或紧急切断阀。
2、打开门窗通风,杜绝明火及开启任何电气设备。
3、检查燃气设施开关和阀门是否关闭。
4、请至室外拨打客服电话。
**县凤****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777
****:
****公司的合法供气用户,****公司 需求,我公司对此进行响应。我方授权 ****公司全权处理本次供用气服务采购的有关事宜。
1.我公司自愿按照采购文件规****公司提供所需服务,并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我公司愿意提供与响应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性。
3.我公司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性。
响应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响应人名称 |
响应含税报价 |
税率 |
备注 |
响应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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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权声明 (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的一切事宜。被授权人在响应过程中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有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响应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日 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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