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普法”新媒体平台运营维护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 “**普法” 新媒体平台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做实做细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与实效性。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普法”新媒体平台运营维护服务单位,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2027年度“**普法”新媒体平台运维服务
二、实施时间
一年(2026年5月至2027年5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选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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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内容及预算
完成****现有“**普法”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的内容运营和维护服务,协助我局做好重要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宣传等相关宣传工作(内容详见附件),持续提升平台影响力。
项目预算: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响应。
五、遴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五)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标书代写
(六)要有较强的宣传策划、内容创作和新媒体运营能力;
(七)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评定方式
本次遴选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在参选单位资格合格的基础上,以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对其价格、资质、业绩及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议,最终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得分最高的参选单位为中选人。
七、报名事项
(一)需提交事项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2.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5.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声明函;
6.运营和维护服务方案,团队成员简介、相关服务业绩及承担本项目能力等;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有目录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并盖参选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二)报名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三)地址:**省**市通畅路4号市司法局二楼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四)联系人及电话:陈女士,****7337。
附件:附件2026-2027年****“**普法”新媒体平台运营服务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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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