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计复核服务类机构框架协议采购入围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工程结算审计复核服务类机构框架协议采购已于2026年04月13日14:30时,在数字**阳光交易平台(新蒲新区众创小镇B2-1区1号楼1层)开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入围候选人:****
总分:93.10;
第二入围候选人:正大鹏安****公司
总分:92.50;
第三入围候选人:****公司
总分:90.48;
第四入围候选人:**国询****公司
总分:90.36;
第五入围候选人:**立信工程****公司
总分:89.60;
第六入围候选人:华审(**)****公司
总分:89.36;
第七入围候选人:贵****事务所(普通合伙)
总分:89.20;
第八入围候选人:******公司
总分:85.72;
第九入围候选人:中博信工程项目****公司
总分:84.50;
第十入围候选人:**信联****公司
总分:82.30;
第十一入围候选人:**天正金****公司
总分:81.44;
第十二入围候选人:**恒信源****公司
总分:81.00;
第十三入围候选人:******公司
总分:80.80;
第十四入围候选人:**开元****公司
总分:79.80;
第十五入围候选人:**中****公司
总分:75.70;
入围候选人公示至2026年04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入围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招 标 人:****
地 址:遵****中心北1004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86****356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永泽大厦九层
联系人:潘先生
电 话:0851-****8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