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盈晟纸业以西、长富排洪渠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19年3****政府批准(华政复〔2019〕15号),其中02地块确定总用地面积为28588.27㎡,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相关指标为强制性控制内容。现因产业发展需求,原规划已无法满足实际发展需要,为提升土地利用效率、解决批而未供问题,推动区域产业升级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拟对《****开发区盈晟纸业以西、长富排洪渠以南02地块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目前,****已委托规划设计单位对该项目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规划设计单位也已做出《关于修改原〈****开发区盈晟纸业以西、长富排洪渠以南02地块详细规划〉的论证报告》。规划设计单位经研究认为,本次规划修改符合区域发展实际与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利用要求,将02地块由环卫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可盘活长期闲置的存量低效用地,进一步完善产业承载空间,助力招商引资与项目落地;经现状评估,区域****发电厂已全面满足片区服务需求,取消02地块环卫用地功能,将环卫配套需求统筹纳入现有设施体系,无需新增独立用地,能大幅提升用地集约度;结合02地块现状与周边产业布局优化用地性质,可实现产业发展与空间高效利用的有机统一,修改后将有效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为片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带来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因此建议对该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推动项目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现进行拟修改该控制性详细规划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本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该规划将依法上报请求同意修改的申请。
****地址:**市**县**西路8号。邮政编码:363800;联系电话:0596-****228。
附:1、原《****开发区盈晟纸业以西、长富排洪渠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图原规划图
2、拟修改的土地利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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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