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处理厂配套管网改扩建工程(二标段)EPC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 2026****处理厂配套管网改扩建工程(二标段)EPC 项目已由 **发改审批字(2026)8号 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地方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6****处理厂配套管网改扩建工程(二标段)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名称:2026****处理厂配套管网改扩建工程(二标段)EPC
2.2 工程地点:**市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二标段(包含:主要街路包括**街(乐民路—**路)、**路(**街—**街)、**街(**路—**路)、**路(**街-**大街)、民安路(健民街—**大街)、**大街(民安路—喜丰路)、健民街(喜丰路-西郡路)、达山路(**桥—小区桥)等。不含铁路顶管。)
2.4 计划工期:24个月(2026年6月一2028年5月)
2.5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2.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2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注: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 投标人近3年(2023年~至今(指自投标截止日期向前计算,认**期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或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标书代写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和②材料:①2022年-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和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且无在建工程,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相关社保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①设计负责人由与设计类型相对应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相关社保证明材料。
②施工负责人由本单位的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相关社保证明材料。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15日至2026年04月21日,到**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3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0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交易中心(**新政务大厅5楼)第一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6.232:8088/EpointSSO)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标书代写
5.2 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5.3 本项目采用**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会议软件,于开标时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电子标服务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非**省公共**一体化平台或**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6.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2 ****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翠柏路5****监测站103室
邮 编:134300
联 系 人:崔晓峰
电 话:189****6852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盛世凯厦1512号
联 系 人:丁嘉琪
电 话:191****6284
邮 编:134300
9、**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9-****062
地址:**市**区长**大街3456号
邮编:1343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