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原料药车间扩建项目(辅酶Q10、非诺洛芬钙、盐酸兰地洛尔、盐酸异丙嗪)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市民之家 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6-****3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原料药车间扩建项目(辅酶Q10、非诺洛芬钙、盐酸兰地洛尔、盐酸异丙嗪) |
| 建设地点 | **市汉**高新产业园康普大道8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单位 | **创景****公司 |
| 项目概况 | 次原料药生产扩建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不新增占地。在原料药车间(一)新增盐酸兰地洛尔、盐酸异丙嗪两种原料药生产线,在原料药车间(二)新增辅酶Q10、非诺洛芬钙两种原料药生产线。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治理:原料药车间(一)生产工艺有机废气采用冷凝+喷淋+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原料药车间(一)生产工艺有机废气采用冷凝+喷淋+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2)高空排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11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对格栅、调节池、厌氧池加盖密封,周边绿化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有组织有机废气TVOC、NMHC、苯系物、氯化氢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的排放标准限值。二氯甲烷参照《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 6 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无组织VOCs排放标准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NMHC、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氯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水治理:设备清洗废水、水环真空泵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经管道送至污水站一起处理,****处理站采用“UASB-接触氧化池-好氧池-混凝沉淀法”处理工艺;纯水制备尾水作为****园区污水管道。生产废水经处理后由DW001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DW002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处理厂处理。 部分废水污染物(pH、CODCr、BOD5、SS、NH3-N、总氮、总磷、全盐量)****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其他水污染物(总铜、急性毒性、总有机碳)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参照《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4标准。 3、噪声治理: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设备运行的噪声。通过设备减震、厂房隔声等处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或4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治理: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种废液及废渣、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沾有化学药品的废弃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