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 安 县
****改革局文件
融发改规字〔2025〕50号
****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县
**镇红卫新区路网排水工程(一期)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一、我局于2023年11月8日印发《****改革局关于同意**县**镇红卫新区路网排水工程(一期)项目立项的批复》(融发改规字〔2023〕130号)原则同意**县**镇红卫新区路网排水工程(一期)项目立项。现因前期工作的深入开展,项目业主、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出现较大变动,结合项目实际,原则同意调整**县**镇红卫新区路网排水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融发改规字〔2023〕130号文不再执行。
二、调整后项目业主:****。
三、**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
四、调整后项目建设地点:**县城的南侧,**二桥的东南侧,**县**镇红卫新区。
五、调整后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计划建设雨水管管径为d2000~d2400,长2770m、雨水干渠渠径为BXH=4x2~2.5m,长173lm,**管网总长450lm。沿经六路、纬七路、焦柳大道敷设并恢复路面。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排水工程、结构工程、路灯工程、道路及绿化恢复工程等。
六、调整后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总投资为9998.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7367.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417.68万元,基本预备费为878.48万元,建设期利息为335.51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多渠道筹措。
七、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做好项目的下一阶段工作,并于每月月底登录**投资项目监管平台填报项目进度情况。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县**镇红卫新区路网排水工程(一期)调整后项目建议书
****改革局
2025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改革局办公室 2025年8月28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