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杭绍****基地及配套工程 | **省**市**区杨汛桥街道展望村 | **** | ****在**省**市**区杨汛桥街道展望村(远瞻路以东,**路以北)120亩工业用地上,新增76610平方米建筑物,项目分两期内容实施。一期为杭绍临空建材加****基地**工程,****工厂及配套渣场,含**厂房、场外配套设施等,形成年产100万吨机制砂石的能力,**厂房、场外配套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二期为杭绍临空仓储物****构件厂,****中心、场外配套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办公楼、食堂、宿舍等构建筑物,建成后形成年产150万米管桩预制构件生产能力,占地95.22亩。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境治理措施 | 废水: 项目应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措施合理处置各类废水后回用或者处理。 废气:项目应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措施合理处置。 固废:按环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 噪声: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和各环境敏感点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8296
通讯地址:**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