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塘蓬镇坭浪蛇坡村**饰面用花岗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4月14日至2026年04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大道北56****环境局**分局,邮编:524400
联系电话:0759-****9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省**市塘蓬镇坭浪蛇坡村**饰面用花岗岩矿**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市塘蓬镇**市区北西约328o方向直距约26.2km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拟在**市**市塘蓬镇坭浪蛇坡村建设“**省**市塘蓬镇坭浪蛇坡村**饰面用花岗岩矿**项目”。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开采饰面用花岗岩荒料8万立方米/年,另附带产出:花岗岩边角料19.35万立方米/年、微风化层和夹石层5.6万立方米/年、全风化花岗岩2.85万立方米/年、半风化花岗岩3.93万立方米/年、杂填土0.37万立方米/年、残破积土1.51万立方米/年。项目总用地面积239.71亩:其中**用地面积108.24亩,采矿、****服务区等占地面积131.47亩。项目总投资999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比1%。项目劳动定员15人,年工作280天,每天2班,每班8小时,夜间不从事开采和破碎作业。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境局**分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