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保亭县山水健康步道(一期)项目》预算评审单位的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本县预算评审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合理性,现通过询价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承接保亭县山水健康步道(一期)项目的预算评审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保亭县山水健康步道(一期)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概算总投资为2699.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244.2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26.44万元,预备费为128.53万元。
拟建健身步道全长约4520.023m,本次设计拟将1期步道分为9段,并根据其不同情况提出针对性的建设方案,使其满足相应的使用功能及要求,同时在其中适当的位置设置下穿步道、下穿栈桥、景观如意桥及景观平台,详细内容如下:
A 段:玉仙**——明珠**,长度约 525.509 米;
B 段:明珠**——七仙一桥北,长度约 487.118 米;
C 段:七仙一桥北——文明桥北,长度约 473.972 米;
D 段:文明桥北——团结桥北,长度约 445.294 米;
E 段:团结桥南——文明桥南,长度约 405.065 米;
F 段:文明桥南——七仙一桥南侧青年口袋公园,长度约 432.046米;
G 段:青年口袋公园——景观平台,长度约 85.535 米;
H 段:景观平台——七仙廊**,长度约 124.590 米;
I 段:七仙廊**——玉仙**,长度约 794.593 米;
穿越明珠桥:明珠桥北——明珠桥南,双侧总长度约 352.361 米;
穿越文明桥:文明**——文明**,双侧总长度约 222.680 米;
景观平台:G 段末端面积约 674.17 平方米,总跨度 21.5 米;平台上加设双层钢结构观景亭,面积 267.48 平方米;
景观如意桥:景观平台——I 段步道,桥梁结构总长度 149.760米;配套建设景观照明工程、标识系统工程等。
三、服务内容
对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其CAD软件版、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预算书(纸质版及电子版,含计价软件版)、有关会议纪要、资金来源文件、已签订的其他费用合同、设备套价单、当期信息价、现场踏勘资料,以及特殊材料或进口设备价格的证明文件、工程所在地因交通或**等因素影响产生的费用资料等进行审核,并出具合规、完整的预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材料。
四、选用原则
在符合报名要求的前提下:若仅有1家单位报名且符合条件,则直接选用该单位;
若有2家及以上单位报名,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选用,评分权重如下:
报价(按下浮率折算得分):40%
类似项目业绩(近3年预算评审合同):30%
企业信誉及服务承诺(含信用中国截图、无不良记录等):30%
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以有效报价的最低下浮率(即最优惠)为满分,其余按比例折算。
五、报名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或预算评审相关内容。
(二)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保亭县行业准入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具备工程项目预算评审相关业务经验。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原注册造价工程师,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在本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
(四)取费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要求,并考虑保亭县实际适当下浮。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参照《****委员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7〕170号)规定,报出下浮百分比(例如:下浮20%)。最终结算金额=按标准计算的咨询服务费×(1-下浮率),计费基数以实际送审总投资为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不允许分包。
六、报名材料
(一)单位简介、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相关业务能力证明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近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四)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1项);
(五)报价函(按附件格式填写,用信封单独密封,再与其他材料一同密封),写明“参照琼发改收费〔2007〕170号文,下浮XX%”;
(六)服务承诺(包括完成时间节点承诺、售后服务承诺、信用承诺等);
(七)报价依据(琼发改收费〔2007〕170号文件复印件或其他参考依据);
(八)报名材料一式两份,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6日、4月17日、4月20日(共3个工作日),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二选一):
将密封报名材料邮寄至:****(收件人:钱先生,电话:138****2648);
或持密封****财政局****中心现场递交。
八、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拟选用单位将在保****人民政府****财政局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发函通知。
九、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138****2648(请于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咨询)
附件:1.关于保亭县山水健康步道(一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2.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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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