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农技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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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农技员”招聘公告

****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关于印发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预通知》,为做好我区2026年特聘农技员招聘工作,我区拟招聘5名特聘农技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根据产业需要从我区的农业乡土专家、退休农技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三支一扶”计划中涉农毕业生中进行招募。

二、招聘名额

根据我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和农业技术推广技术指导需求,2026年拟招聘特聘农技员5名,专业包括:种植业、植保员、动物防疫员、转基因玉米种植、沼气工等。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能够遵守招聘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农业农村工作,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四)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五)“三支一扶”计划中涉农毕业生;

(六)农业院校涉农专业的高校毕业生;

(七)“土专家”、“田秀才”、退休农技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及乡村种养殖能手,年龄在65周岁以内,原则上****中专),****服务区域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得到群众认可的可适当放宽资格。

(八)不得报名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曾因吸毒、打架斗殴、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注: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担任村两委干部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2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标书代写

(二)报名所需材料

打印填写《**市**区2026年特聘农技员申报表》、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技术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报名地址

1、各行政村、乡(镇、****中心农技站,填写申请表,由乡镇工作人员报至********培训站;

2、********培训站。

(四)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要保证填报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如发现信息填报不实、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根据所需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组织技能考核。

(六)技能考核及结果公示

技能考核:由区农业农村局成立评审组,对申报合格人员进行技能考核。一是个人陈述开展农技推广或技术服务等有关经历,二是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

结果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五、工作任务

(一)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根据自己所申报的产业类型,按照协议约定,结合区域范围,围绕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联系不少于5******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不少于10个农民技术员或小农户,充分发挥个人技术专长,开展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工作,服务期限内每户每月至少服务1次,服务指导工作要在“中国农技推广APP”上全程体现,通过中国农技推广APP开展问题解答、业务指导、技术普及等在线指导服务,服务期间要有台账记录和相应的服务照片作为服务工作依据支撑。

(二)结合项目要求,提供其他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六、服务方式

一是结合自己的专业领域,对所包联的行政村及经营主体开展走访调研,了解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以及技术需求和服务需求;二是宣传推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得到广泛推广和应用;三是深入田间地头或养殖区,实地开展指导和服务工作,为种养农户和经营主体破解技术难题;四是传授农业病虫害防治技术、化肥农药使用常识,以及动物疫病防治等知识;五是开展灵活多样的培训工作,即可在室内培训,也可在田间地头、生产厂区培训;六是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农业农村局统一安排,参与其他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工作。

七、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放服务补贴。

每位特聘人员要认真分析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并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如发现有信息失真或造假现象,农业农村局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缴特聘农技员已得报酬。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的特聘农技员,要接受全过程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法乱纪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区农业农村局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补助资金。

(二)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报名、考核等事项,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再发放补助金。

(三)本次****农业农村局编制,对工作负责、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特聘农技员在下一年度可优先续聘。


附件:2026年**市**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特聘农技员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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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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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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