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市**区甘怀山矿石生产加工项目独立地块详细规划》主要内容进行公示,现公示如下:
一、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
2.《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2010 年)
4.《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6-2022)
5.《泵站设计标准》(GB50265-2022)
6.《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
7.《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2016)
8.《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 年版)
9.《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10.《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1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5027-2022)
1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 年)
13.《**壮族自治区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22 年)
14.《**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修订版)》(2021 年)
15.《**壮族自治区独立地块详细规划编制要点(试行)》(2024 年)
16.《**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 年)
17.《**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18.国家、自治区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法规性文件、已批复或审定的相关规划、可行性研究等技术文件。
二、规划范围
《**市**区甘怀山矿石生产加工项目独立地块详细规划》包括2个地块,规划范围总面积约为72413.10平方米,分为 2 个独立地块,其中地块一为矿石粉碎加工生产用地,面积39826.80 平方米;地块二为矿山堆料场,用地面积32586.30 平方米。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1.规划项目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
2.地块开发强度控制
|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 GR-01 | 三类工业用地 | ≥0.8 | ≥40 | ≤20 | ≤40 |
| GR-02 | 三类工业用地 | ≥0.8 | ≥40 | ≤20 | ≤40 |
3.退界控制:地块一和地块二取消中间的建筑退线,作为一个地块对建筑退界进行控制,因此本次规划建筑退用地红线距离为东面退用地红线≥6.0米,南面退用地红线≥6.0米,西面退用地红线≥6.0米,北面退用地红线≥4.5米。
4.交通控制: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方向和数量详见规划控制图则,停车位结合自身使用要求进行建设。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4月15日。
五、公示地点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六、意见反馈方式
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间(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4月15日)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馈至****规耕股1或发函至我局规耕股1邮箱:****@163.com,联系电话:0772-****151。
七、有效反馈意见
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市**区甘怀山矿石生产加工项目独立地块详细规划》区位图
2.《**市**区甘怀山矿石生产加工项目独立地块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
3.《**市**区甘怀山矿石生产加工项目独立地块详细规划》地块控制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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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