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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中心完小教学楼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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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4-14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07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07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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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中心完小教学楼建设项目 答疑澄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张政办发〔2025〕17号)第十八条:“是否设置资格准入业绩由招标人自主选择,房屋建筑、桥梁、隧洞、水库大坝等涉及重大结构安全的项目原则上应当设置准入业绩,并严格遵循《导则》以及行业规定选择牵引指标。”的要求,现将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企业入围类似业绩要求作如下澄清: 本项目现要求投标人具有入围类似工程业绩,根据机器管系统自动牵引出企业准入业绩要求为: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75.44万元的建筑工程的业绩。 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自行获取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 ****2026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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