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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绿色循环产业项目(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执法局:
发来《关于申请审批**县绿色循环产业项目(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封府规〔2024〕3号)和《****政府关****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肇府〔2018〕9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县绿色循环产业项目(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4-441225-04-01-576983)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4718.34万元(见附件2),其中工程费用1841.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52.23万元,预备费224.68万元。资金来源本项目所需资金优先在上级资金及专项债券中安排,剩余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三、项目建设地址:**县**街道、罗董镇、白垢镇管辖区。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标线1067.7平方米,路侧护栏828米,路基土石方49560立方米,路基边坡防护20890.4平方米,路基防护工程260米,路面工程23000.2平方米,路基、路面排水工程2488米,盖板涵工程20.2米,施工便道37312平方米。
五、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1)。
六、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总投资、建设规模及内容,加快项目实施建设。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严格控制超规模、超投资现象发生,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1.**县绿色循环产业项目(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2.**县绿色循环产业项目(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概算审核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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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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