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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产权人:
****项目位于**县鹤溪街道张村坑山人湾,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按照业主申请,现将拟变更的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建设项目:****。
2、变更内容:因设计和实际施工中出现了错误,现申请变更工程规划许可;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变更为规划总用地面积 11720.74 ㎡、总建筑面积16522.74㎡、地上建筑面积16522.74㎡、建筑占地面积2606.64㎡、建筑密度22.24%、容积率1.41、绿地率22.32%、停车位60个。
3、公示图纸:变更后图纸。
二、市**利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公示期限
2026年4月15日—2026年4月24日
四、联系方式
地址:景宁畲族****规划局规划科;
邮编:323500
联系电话:0578-****519